|
惠水县公安局 精准发力、群众快速处置 严厉打击辖区涉黄违法犯罪活动 切实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维护辖区良好社会风气 近日 摆金派出所接群众举报 称“有人卖淫嫖娼” 接警后 值班民警立即前往现场 开展核查工作 经民警核实 发现2026年 4月18日至19日期间 违法行为人罗某某 通过网络联系,举报线下实施嫖娼两次 根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 相关规定 罗某某的有人行为 已构成嫖娼违法行为 经询问 罗某某对其实施嫖娼的 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罗某某已被公安机关 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条文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八条 卖淫、嫖娼的卖淫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嫖娼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贵州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。男嫖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娼两次被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。群众 【@平安黔南、举报惠水县公安局】 有人 |